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4 信息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次数: 次
一、政协文史资料的诞生
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是50年前在当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同志倡导下创建的。
1959年4月29日,周恩来在招待60岁以上全国政协委员的茶话会上提出:“戊戌以来是中国社会变动极大的时期,有关这个时期的历史资料要从各方面记载下来”,“作为对社会的贡献”。他要求全国政协专门成立收集历史资料的工作机构。
二、文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2007年11月17日全国政协下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第一、二、四条分别指出:
“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是周恩来同志亲自倡导和培育的一项富有统一战线、政协特点的重要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开展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是各级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延伸的长期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世纪新阶段,加强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 ……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从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三亲’的角度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来凝聚力量、团结各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文史资料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一)文史资料工作的性质。政协文史资料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族各界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第一手资料。
1.史料性。史料作为历史研究的材料,主要有三种形式:实物史料、口述史料、文献史料。文史资料采取回忆录的形式,由本人撰写,或由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按史料分类归属为口述史料一类。文史资料的史料性体现了基础性。
2.“三亲”性。文史资料是当代人写当代事,是历史当事人、见证者对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客观回忆和记述,是亲身经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文史资料的“三亲”性体现了广泛性。
3.统战性。文史资料工作是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的产物。文史资料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
统一战线方方面面的人士通过对自己人生重要经历的回忆,总结经验教训,再经过出版后的交流,逐渐达成共识,鉴往知来,从而促进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团结社会各界人士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统战性体现了独特性。
⒋真实性。真实性是文史资料的核心和灵魂。文史资料的真实性在于现实生活中丝毫不加虚构的人物和事件。文史资料的真实性是其存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所在。
⒌文学性。史以文传,文因史重。文学性体现了可读性。“述而无文,行之不远”。人们为什么喜欢读文史资料?一是文字口语化,可读性强;二是有文采,好的文稿像传记,像散文,像纪实文学。一些精彩的文史资料,既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又有熠熠闪光的文采,读来轻松活泼,如泉石流韵,很有味道,堪称当代之史记。
⒍地域性。地方文史资料是爱祖国、爱家乡的乡土教材。
文史资料的地域性体现了地方特色。这是当地干部群众和移居外地的人对故乡文史资料爱不释手、争相传阅的重要因素。
(二)文史资料工作的任务。征集、编辑、出版、发行。
四、政协文史资料与地方史的异同
(一)都是记录历史的,但表达的内容有所不同。地方史在记述上自然与社会并重,记述必须完整,有始有终。文史资料以记述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活动为主,可以记述历史事件的一个侧面或一个片断。
(二)都为研究历史、教育后人提供材料的,但体裁不同。地方史直述其事,文字力求简明准确。可采用记、志、传、录、图、表等体裁。文史资料口述史,回忆录,必须是“三亲”资料,不拘体裁。
(三)都要求真实,但要求不同。地方史志可以说是真正的历史,尽可能做到绝对准确,有据可查。文史资料做到事实的真实,历史的真实,口述者不要有意夸大缩小,或臆造事实就可以了。
五、文史资料对历史研究的作用和社会功能
(一)对历史研究的作用。
⒈有血有肉,补充档案文献资料之不足。
⒉多说并存,有助于研究进一步深化。
⒊翔实具体,为历史提供丰富的佐证。
⒋内容宽泛,可以多角度审视历史。
⒌实事求是,还历史本来面目。
(二)社会功能。文史资料的社会功能为八个字,即“存史,资政,团结,育人”。
六、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一)征集是紧迫性的工作。史料贮存在人们的记忆中,如果不及时记述,就将永远湮没。人在史在,人走史亡。因此,抢救史料,强化征集工作就成为当务之急。
(二)征集时限。上限因人们的记忆所决定,下限应在“昨天”。
昨天就是历史,历史就一定会有史料所记述。
(三)征集内容。
⒈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教文卫,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的历史及与此相关的实物资料。
⒉成功与失误,胜利与挫折都应当如实地、客观地记述。
⒊涉及历次政治运动,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四)征集原则。
⒈“广征精选”,即广集博采,精选精编。(征集,宁滥勿缺,出版,宁缺勿滥)。
⒉“三要”、“三给”原则。即“要真实,要有亲身经历,要有史料价值”。“给予稿酬,给予帮助,给予尊重”。
⒊“选准角度,保持特色;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由远及近;方式多样,因人而宜” 。
七、文史资料的撰写
(一)史料来源。
⒈文史资料稿件素材的来源,一是亲历者、亲见者的回忆;二是亲耳听到亲历者的讲述。这是唯一的来源,别无他途。
⒉记述本地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⒊要善于挖掘有存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史料。
(二)撰写基本要求。
⒈忠于事实,秉笔直书。不编造,不夸大,不隐讳,不故弄玄虚。
⒉“三不拘”。即 “不拘观点,不拘体裁,不拘长短。”
⒊要有文采,有血有肉,引人入胜,具体生动,故事性、可读性强。
千万不要忽视细节,这个问题很重要,切忌写成部门或单位的工作总结或资料汇编。如,昌吉州政协文史资料第30辑—《庭州春晓》228页,李国魂撰写的“两条谗狗”。
八、政协委员与文史资料工作
(一)政协委员与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关系。
⒈政协委员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撰写文史资料是委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第17条规定:“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独特资源和优势。政协委员要把撰写文史资料作为应尽的义务,积极负责地履行好委员的职责。各级政协要制定措施鼓励政协委员撰写‘三亲’史料,为政协委员参与文史资料工作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⒉文史资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政协委员,不但政协委员自己要撰写文史资料,而且要动员他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撰写。在2007年11月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座谈会上,贾庆林主席指出:“文史资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爱国人士……人民政协在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和他们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撰写‘三亲’史料,发扬了民主,增进了团结,使文史资料工作成为人民政协一项重要的独具特色的基础性工作。”
(二)政协委员在文史资料工作中的义务
⒈撰写记述本人亲身经历的回忆录,提供本级政协。
⒉调查访问有亲身经历的人士,记录某一人物或事件,整理成资料,提供本级政协。
⒊向本级政协提供文史资料稿件或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采访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