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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政协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30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政协组织、民主党派、新闻工作者从事新时代人民政协宣传工作的热情,鼓励多上稿、多发稿,现制定县政协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县政协工作,报道政协履职活动,介绍政协委员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图片、影像以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均在奖励范围之内。报道单位会议或领导活动的稿件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标准

1.在《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国家级报纸、杂志媒体上刊登宣传我县政协工作的作品,每件奖励800元。

2.在《安徽日报》《江淮时报》《江淮文史》等省部级报纸、杂志媒体上刊登宣传我县政协工作的作品,每件奖励500元。

3.在《铜陵工作》《铜陵日报》等市级报纸、杂志媒体上刊登宣传我县政协工作的作品,每件奖励200元。

4.在中国政协,中安在线、江淮同心圆,铜陵新闻网,枞阳在线等门户网站,以及《铜陵日报-枞阳新闻周刊》上发布的新闻稿件,实行计分激励。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每件新闻稿分别计40分、30分、20分、10分。在安徽政协、铜陵市政协、枞阳县政协网站报道委员履职类的稿件分别计20分、10分、5分。县政协办每年底对新闻稿件采用、计分情况进行汇总,按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县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600元;三等奖若干名,每名奖励300元。汇总结果报主席会议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三、实施细则

5.对不同媒体重复发表的同一稿件,只按照最高标准奖励或计分一次。对两人以上合著作品的,只对第一作者奖励或计分。

6.被县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按同级刊物的标准奖励或计分。

7.在各类报纸、杂志上刊登的作品,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实行计分制的作品,每年初对上一年度新闻稿件汇总审定后兑现。

8.本办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执行。

9.本办法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