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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协枞阳县委员会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新修订))
发布时间:2020-09-08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省、市、县委和县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对2018年印发的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予以修订,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组集体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和县政协党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机关党组日常重要工作,与机关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县政协党组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年初总结上报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县政协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4.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5.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收到反馈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和组织落实情况。 

(二)教育引导责任 

6. 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积极参加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7.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党组学习内容,每年集中学习讨论两次以上,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县委、县政协党组和县纪委监委。 

8.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采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三)源头治腐责任 

9.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完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行使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政协党组。

10.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11.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和差旅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  

(四)正风肃纪责任 

12.强化政治纪律,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 

1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认真执行县政协党组关于调研视察工作有关纪律规定,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化走访委员活动和委员接待日活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4.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严肃问题整改。 

二、机关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县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有关问题亲自听取汇报、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县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并抓好督促落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发现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约谈班子成员时应有适当工作记录。 

(四)坚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突出示范带动。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动遵规守纪。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年按规定报告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三、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落实“一岗双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参与研究安排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调研视察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二)落实教育管理。加强对分管联系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每半年至少与办公室各工作人员谈话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廉政情况,提出廉政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并有适当记录。 

(三)落实制度规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落实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年年底前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