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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08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1.政协机关文书档案由综合档案室负责统一保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档案收集归档范围:政协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简报和政协各种例会和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政协领导视察、参观、考察、调研时的讲话、汇报材料、调查报告;政协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规章制度、人事变动及工作计划、总结;政协各专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会议等形成的资料;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以及文史资料等。

3.政协机关综合性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各专委会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各专委会负责收集。

4文书档案材料分年度进行清收整理,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提案档案分年度进行清收整理立卷,在次年的第四季度内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

5.档案的组卷、装订应符合要求,便于检索和查阅。综合档案室应按有关要求分类、系统排列。

6.档案主要供机关工作使用,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的由秘书长批准。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档案不得转借或带回家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卷内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复印档案。

8.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档案进出档案室要清点、登记,严格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追查,防止档案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