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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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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32期)

枞阳县政协办公室编印               2022122

编者按:进一步了解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综合调研组,深入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润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垦丰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并赴芜湖市繁昌区、宣城市旌德县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上下按照“立龙头、建基地、创品牌、拓市场、强加工”的工作思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抓龙头,提升市场竞争力。围绕白茶等六大“万千工程”,完善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目录,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开发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主导产品和生产基地。截止2021年底,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到5589个,其中种养专业大户2815个,家庭农场1573个,农民合作社680个,农业龙头企业108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13个。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已认定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今年正在创建2个。认真开展示范主体创建,共培育500亩以上种植大户12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90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9个,其中省级36个;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25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5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

(二)铸链条,提升产业融合力。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11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8个;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11家;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1个,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3个。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2021年全县电商销售农产品达5.48亿元,增长31%。

(三)塑品牌,提高产业价值链。鼓励支持新型农业主体申报创建知名品牌,并通过各种媒介、展会等提高品牌知名度,推动枞阳农业由“做产业”向“做品牌”转变。目前,枞阳黑猪、枞阳媒鸭、枞阳大闸蟹、枞阳萝卜先后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枞阳白茶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累计获得农业“三品”认证108个,省著名商标15个、省名牌产品10个。今年围绕“两强一增”行动,申报“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枞阳大闸蟹)、企业品牌1个、产品品牌5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经营主体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不足。与传统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技术物资储备充足、资源要素集约利用、生产效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等优点,其商品率、经济效益高于一般农户。但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缺乏“国家级”龙头企业带动,面对用工、土地租赁、种子、农药、化肥等费用的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遇到一些不利于农作物生长或较大的自然灾害时,直接带来的经济损害,都将无法弥补。我县建立农投公司是一大创举,但目前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主,实际效益并不明显,例如在汤沟流转建设了5000亩高标准农田,但产出效益并没有提高,经营方式难以持续。

(二)品牌产业链短缺,经营效益较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缺乏有效的产业链整合,尤其缺乏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产品附加值偏低。一方面,“枞阳黑猪”、“枞阳茶干”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够了,但产量不够,黑猪种公猪只有14头,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另一方面,“枞阳白茶”产量有了,但缺乏响亮的地理标志和公用品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占有率不高,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

(三)技术水平不高,科技支撑不足。农业经营企业地处偏远地方,交通设施资源配置与城市还有较大差距, 由于工作环境相对艰苦,对专业化、技术型人才缺少吸引力,与分散的农户相比难以实现技术上的优势,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我县作为农业大县,亟需建设一流的农业现代科技示范园,为农业经营企业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四)产业融资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目前资金不足仍是制约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主要因素。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程度不高,缺乏抵押物,农业产业投资大、收益少、周期长,融资风险比较高,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信心不足,导致融资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一)以“引”字为先,加大政策宣传引领和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特别是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坚持部门协同,加强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持续优化相关工作流程,推动不同行业、不同政策间的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打破条块管理分割、资金使用分散的局面,实现涉农资金“五根手指头,握成一个硬拳头”。县农投公司要进一步重视投资实际效益,充分发挥资金和规模优势。要建立农业现代科技产业园,积极引导和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强化分类指导,明确发展方向,增强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龙头企业,要以“国家级”农业企业为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于规模户,多提供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销售等基础保障服务,完善农业商业险,出现农产品滞销、自然灾害等问题时,给予农业经营主体一定的保障,提升抗风险能力促进其发展壮大;对于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指导其形成成熟的现代化经营管理组织模式,同时多推广典型发展经验,引导其生产质效稳步提升;对于农业企业,通过帮助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缔结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其龙头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以“培”字为本,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和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要在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定期筛选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向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迈进,实现梯次发展。要加快种养技术、市场营销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急需人才的培养,组建农业技术团队,提高农技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者、大学毕业生,返乡兴办农业企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化农业生产注入动力。

(三)以“强”字为重,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要加大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力度,对现有公用品牌“枞阳黑猪”等要进一步提高产能,同时建议以白茶产业为切口,做好“枞阳白茶”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点的对接合作,扩大农产品线上线下宣传力度,联合打造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产品品牌。

(四)以“融”字为要,加快推进融资问题解决和各类经营主体全面融合。建议党委政府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探索建立发展基金,由财政出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一定比例参与缴纳保证金,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有效解决融资贷款难问题。要积极促进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加快经营模式由单一种植向种养结合、机农一体化方向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组建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农业联合体,推动“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向土地合作、资本合作、资金互助、品牌共享、风险共担方向发展,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

(五)以“链”字为基,不断延伸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要围绕补链强链,高起点、高标准包装项目,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库,加大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要引导经营主体转变简单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产品生产向加工、流通和旅游服务等领域发展,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生产的高质量发展。建议学习借鉴芜湖市繁昌区春谷原居和克山康养“资产入股+分红”、茶冲女子香草专业合作社“订单收购+分红”、马仁山葛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让农民分享更多二三产业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