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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协同共治推进税收服务现代化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4-03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提案第 14 

(财经)类

 

 由:关于税收协同共治推进税收服务现代化的提案

提案人:余健               界别:经济                     

联系电话:

通迅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明确了税务部门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税收协同共治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务部门与财政、市场监管、社保、法院等部门在信息共享、协同执政等方面的机制创新,能够推动我国整体运行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深化拓展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推进枞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就税收协同共治有关工作进行调研,并就更好推进税收服务现代化提出思考。

一、 枞阳县税务局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机制的实践

今年以来,县税务局积极推进“税务+乡镇”双网格税费服务新模式,打通基层税收治理“神经末梢”,着力构建“上下贯通、信息畅通、税企互通、诉求打通”分级分类税费服务新格局。

“双网”融合。坚持政府主导,推动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将税费网格化服务工作纳入乡镇(经开区)网格综治体系,实现双网融合、双向赋能、同频共振,形成“网内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税费服务新格局。目前16个乡镇10个代征点配备231名兼职网格员,9个税源管理分局配备27名网格管理员,网格服务实现乡镇全覆盖。

“管服”并重。通过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流程,实现税收宣传、税源巡查、涉税核查、纳税服务、综合治税“清单化、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小前端+大后台”双保障,“线上+线下”精滴灌,实现税费服务“无死角”。已发掘税源信息18条,经过纳税辅导,部分机制砂企业补缴税款39.77万元。

“税费”共治。将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管理等纳入“网格”服务事项,联合人社、医保和各乡镇成立社保费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织,县、乡镇两级联动,制作网格责任公示牌,网格员辅助完成自然人基础信息补充采集及维护、核实并处理差异性登记数据和协议数据、未缴费提醒、社保费缴纳代办等,做到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目前,“双网格”已为市场主体提供涉税服务200余次,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成效初显。

二、 当前我县税收协同共治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形势下和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各职能部门拥有大量核心权威数据,仅依靠税务部门单一力量,已无法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只有从根本上转变治税理念,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税务与地方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协作配合,在保证税务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基础上,通过税收协同共治来全面提升税源监控、税收征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数据不能共享等问题。

(一)税收协同共治认识不足、措施不实

1.思想认识不统一。地方有关部门主观上对税收协同共治的意义和方法把握不清,认为税收协同共治是税务部门一家之事,与自身本职关系不大,在联动治税中缺乏主动意识,存在重收入规模、轻税收征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源比较零星分散,管理费时费力,形成只重视重大税源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

2.措施落实不扎实。税收协同共治虽正逐渐被各级部门重视,但缺少具体举措,有些部门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落实力度不大,主动性不够,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程度化不高,没有适应全面建设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创新理念。

(二)税收协同共治氛围不浓

1.宣传引导不到位。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虽大会小会有强调、面上台上有宣传,但部门参与度不高、知晓度不够。

2.部门协作不顺畅。存在税务部门“一头热”现象。部门协作度也参差不齐,有关部门考虑到自身“小利益”,对税收协同共治理解和支持不够,导致涉税信息交互不畅、协调配合度不高,如税务机关很难第一时间获取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信息等。

(三)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不到位

1.奖惩措施不到位。税收协同共治干的好不好,暂时未影响其年终政府目标考核结果;在税收协同共治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只有口头称赞,没有实质性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

2.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对税源监控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动真碰硬,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三、加强我县税收协同共治的具体措施

(一)强组织、抓队伍,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治税领导组织,负责全县综合治税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协税护税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拓展税收共治纬度。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枞阳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对协税护税组织的内容、职责、业务流程进行规范。

各乡镇(经开区)成立由镇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任组长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通过筛选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充实至乡镇(经开区)综合治税队伍,构建以“县级—乡镇(经开区)—网格员”为组织架构的三级网格化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办税”的全社会税收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分任务、强考核,营造依法纳税环境。税务机关在摸清税源底数基础上,结合县政府协税护税任务要求,与综合治税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协税护税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部门。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协护税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综合治税列入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预算拨款单位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进度挂钩,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宣传、强震慑,提高综合治税实效。健全税收宣传机制,在要求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的基础上,发动各成员单位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的税法宣传活动,围绕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开展税收法规的普及性、针对性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主体素质,改善外部治税环境。同时定期通过枞阳电视台、枞阳在线等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建立“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全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