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以来,为适应消费市场新变化,我市多家酒店及餐饮企业纷纷开展“出店”“搭棚售菜”经营活动。该类经营以提供价廉物美的家常菜、快餐为主,价格区间多在8元至20元,菜品丰富、选择多样,深受市民、工地工人等群体欢迎,逐渐成为我市餐饮消费的新业态和民生服务的新亮点。
该类经营行为多集中于午餐时段(约11:30-12:00)及晚餐时段(约17:30-18:30),常见于酒店门口、城区次干道、医院、学校、经开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经营者通常于人行道上搭建临时帐篷,设置简易操作台,陈列各类菜品及一次性餐具,吸引大量消费者排队购买,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和市场惯性。其在满足市民便捷餐饮需求、助力企业增收、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若干亟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影响城市交通与市容秩序。经营时段恰逢上下班及放学高峰,容易引发人员聚集、占道经营,导致交通拥堵和行人通行受阻。二是食品安全存在明显隐患。部分摊点防尘防蝇措施缺失,食品暴露销售;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着装、口罩、帽子等防护不齐全;食品储存、加工及保温条件难以保障,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三是证照资质公示不全。多数摊点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消费者难以辨识其经营合法性,权益保障存在漏洞。四是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经营结束后周边常见丢弃餐盒、油污残留等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增加环卫负担。
为此,建议由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合施策,以“规范管理、疏堵结合、保障安全、提升品质”为原则,推动“出店售菜”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合理划定售卖区域。住建、城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宜在酒店前“出店”经营的,鼓励其在自有红线范围内设置销售点;对酒店位置距人流量较偏的,要结合“夜市摊位”、园区企业、医院等共同划定“外摆售菜”区域,明确经营时间、范围和设施标准,实现规范管理与便民利民的双赢。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明确外摆餐饮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复制室内操作标准,生熟分开加工。盛放“外摆”食品的容器须加盖或覆盖保鲜膜,避免灰尘、蚊虫污染。打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配备餐具消毒柜,全程冷链或保温存放;增设“食品安全提示牌”,标注禁忌食用人群、加工制作时间等,提倡售卖“小份菜”“半份菜”。
三、推行“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要求经营者依法办理户外经营备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资质。所有菜品应明码标价,明确品名、分量、价格,鼓励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倡导节约、杜绝浪费。
四、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谁经营、谁保洁”制度,经营者须配备带盖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确保摊点周边环境整洁。收摊后应彻底清洗消毒操作区域及用具,做到“人走地净”。市场监管部门可将环境卫生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实施奖惩管理。
五、建立常态化协同共管机制。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开展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检,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理。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45”等平台举报违规行为,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吴文华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酒店“搭棚售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2-13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