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高委员的发言——在双招双引中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建议
发布时间:2022-06-16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近年来,随着开发园区、部分乡镇开发进程的持续加快,招商引资项目的相继落户,土地要素保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除了规划环保约束、土地政策日趋严紧的宏观原因,还存在诸多现实困境,主要还是低效闲置用地问题较为突出。双重因素叠加导致开发园区和部分乡镇陷入土地保障的“两难”甚至“多难”的尴尬局面:一边是工业用地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闲置,长期“沉睡浪费”;一边是开发建设用地“寸土寸金”,大项目、好项目“落地难”。根据县政协的安排部署,先后深入园区、部分企业一线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围绕“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园区产出效益”主题,就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土地要素保障问题,谈点个人的感受和意见:

一、坚持理念先行,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当前土地资源紧缺问题的主要途径。建议:一是强化节约集约意识。在决策层面,把土地节约集约作为“立县之本”“城市名片”,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在宣传层面,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强化亩均效益评价。坚持向存量要效益、向增量要空间,避免再度陷入土地“紧缺”和“沉睡”的双重困局,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不断提高全县土地的含“金”量。具体操作中,建立健全以企业亩均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在扶持资金、土地供给、能源保障、环境监管、金融服务、政府采购、重大活动、社会荣誉等方面,对各类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倒逼企业提高产出或低效地块退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坚持分类施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一是科学认定界定范围。结合开发区和部分乡镇的实际,对开发区、城镇低效用地的内涵进行界定,科学合理确定闲置低效用地的认定标准和再开发利用实施范围。全面动态清查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处置清单。二是制定再开发方案。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在全面掌握各低效用地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固定资产、产值税收、债权债务等情况的基础上,建议采取政府收储改造开发、新引入市场主体改造开发、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等模式,依法依规、分类研究制定具体地块的再开发方案,力求实现政府与企业“双赢”。三是坚持“一企一策”整治。在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中,坚持“分期分批、一企一策”处置原则,为企业量身定制不同的解决方案。对因投资信心不足造成停建、停产的企业,主动对接,打消投资顾虑,助力企业升级改造;对扭亏无望、长期停产的企业,发挥政府推动引导作用,助力企业“腾笼换鸟”嫁接新项目;对长期闲置不建、恶意囤地的投资商“毫不留情”,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予以处置,为发展腾出空间。四是实行闲置用地回收。企业未按约定动工开发,政府可以依法回收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对企业一般还是留有余地,遇到土地闲置的情况,先以协商为主,反复协商无效的,才会考虑动用法条。五是鼓励企业改造升级。可借鉴广东佛山“工业上楼”、江西南昌“利用地下空间”等做法,对产业门类合规、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鼓励其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对加盖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其地下面积不计算在容积率内。六是探索推行“嫁接重组”。由政府牵线搭桥,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优质企业入园;原企业以土地厂房入股,通过投资或联合经营的方式获取收益。鼓励优质企业,收购相邻宗地整合开发;政府出一部分资金,事先约定低效用地的开发方式与利益分成,与企业合作开发。七是低效利用土地置换。严控新增用地只是“亡羊补牢”,对政府而言,更多现有低效工业用地才是“心腹大患”。对企业而言,最大的诉求是维护自身的核心利益(如以市场价回购,企业便很难接受)。政府可以用等价的工业用地,或土地+部分现金的方式置换原低效工业用地(先收回土地,再按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给予企业置换用地)。此外,也可以特殊优惠政策引导低效企业进入工业“园中园”,达到“退城进园”的目的。八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开发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允许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对企业积极配合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按照不低于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一定比列给予适当激励支持,激发企业退出或再开发的积极性。

三、坚持多向发力,做好用地增量文章。一是大力征迁,向增量要空间。鉴于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的整治难度较大、数量更是有限的,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可做好工业用地的增量文章。在开发区、乡镇规划许可范围内,坚持整体规划、成片征迁、分步开发的原则,加大征迁和土地收储力度,扩大新增业用地供给,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全面挖潜,破解指标约束。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土地复垦、宅基地退出、“空心村”整治等方式新增耕地,增加工业用地指标。建议在合适的时机,选择三个江心洲或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开展“空心村”整治先行先试三是源头管控,严控新上项目用地。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规范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对新上工业项目,设立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建设强度等供地门槛,推广标准厂房模式,提升工业用地集约度。在具体操作方面,建立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款、土地利用“双向约束”等制度,精准把控土地利用的各个环节,预防和减少新增低效用地。四是探索代建,保障项目落地。对达不到开发区入驻门槛的,且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型纺织服装或制造业类工业项目,可以利用乡镇闲置的粮站、老厂房等国有资产进行承接。或在村里的建设用地上,利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由政府结合招引工业项目需要,帮其量身定制、代建厂房,再由投资企业承租,既弥补园区工业用地的不足,又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五是租让结合,探索推行先租后让。近几年,已有不少省份在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可借鉴江浙沪地区的做法,出台工业用地“租让结合”等制度,让企业先租赁土地(一般是5年左右),待企业进入稳定期,达到约定利用条件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减少因企业经营问题导致土地闲置或低效,避免后期清理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