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枞阳经济开发区在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现已形成“一区四园”的格局。成功获批“铝基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智能家居特色产业集群”“省级绿色发展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等。枞阳县经开区工业企业数量205家,现有工业企业占地5873亩,平均亩均税收约为1.73万元;规上工业企业58个,规上工业企业占地2970亩,平均亩均税收约为2.74万元。
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园区对全县经济贡献度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供应短板成为县经开区项目落地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伴随部分企业低效用地现象,已严重影响经开区发展。连城园区企业占地闲置面积440亩,闲置厂房面积68898平方米。新楼园区企业占地闲置面积197亩,闲置厂房面积94698平方米,横埠园区企业占地闲置面积398亩,闲置厂房面积15000平方米。桥港园区已供土地96.7亩,基本闲置。
为此,建议: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帮助现有企业提升产出效益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形势不断恶化,又受新冠肺炎肆虐影响,企业生存发展面临巨大考验。持续上涨的原辅材料价格,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难以改善,给我县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运营压力,一些企业出现关停、半停产的状态,随时面临倒闭和淘汰的风险。
要想提升园区的产出效益,首先应该要提升现有企业的产出效益。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经济特点和趋势,做好调研工作,广泛听取企业的呼声和意见,加大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二是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行“放水养鱼”政策,减低一批企业所应缴的费用;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配套,进行产业升级与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由县政府牵头,协调我县银企之间的互动配合,特别是发挥好县担保公司的作用,拓宽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渠道,共同搭建企业融资合作平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国土、经信、住建、环保、招商、监察等部门成员的工作小组,施行一园一组,对四大园区进行系统梳理,严格用地管理,落实相应政策。一是建立工业用地动态监管制度,依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开展巡查,未开工竣工的督促限期开工竣工。二是盘活闲置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正视发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克服畏难情绪,采用司法、行政、经济等途径,对供而未用的土地,闲置时间超2年的,启动土地回收程序。通过与企业协商,根据《招商合同》核定实际投资额,按比例核减用地,并按实际出让价予以回收;对停产、半停产、低效益的工业项目,采用协议转让、资源整合、招商并购等措施,盘活使用。对不转让、不愿整合的企业项目,依法依规收回土地,重新进行配置。
三、加强园区整体规划,做好园区顶层设计,提升集群产业产出效益
根据各园区规划的总体格局,按照“产业集聚,用地节约,企业集中”的原则,做好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集群产业布局,合理制定集群产业落地用地审批制度。一是要严把落地关。招商部门要结合我县产业定位精准招商,园区要根据自身园区定位,对不符合本园区定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落地,给园区集群产业发展预留空间。二是要制定不符合本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请出机制。对各园区现有的企业项目进行摸排,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进行有序搬迁撤离,使其进入符合其企业产业的园区,给园区集群发展腾出空间。三是要完善园区产业要素建设。要把为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好,在重视园区硬件建设的同时,把软件建设同时搞好,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园区的整体水平。
总之要求各园区的规划要充分体现产业集聚度的提升,突破行政区划和城乡分割的界限,强化园区优化整合,推动园区向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提成集群产业的产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