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翔等同志请辞政协委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29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2026年5月29日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王翔、江亮、何新友、郑浩、闻旻、徐帆同志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翔、江亮、何新友、郑浩、闻旻、徐帆同志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