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4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经县十四届政协第54次主席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2月2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举行大会发言;
(四)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