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江创业、董年发同志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申请辞去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委员职务,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江创业、董年发同志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