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2-31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次
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拟于 2026年1月下旬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举行大会发言;
(四)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如需调整,授权县政协主席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