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明同志请辞县政协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1-07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2025年1月7日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明同志申请辞去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接受刘明同志的请辞,报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